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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臺北市信義區戶政事務所遺失物招領公告

親愛的民眾您好:

本所拾獲的遺失物品公告及領取注意事項如下:

  1. 請於公告期限內至本所領取,並請本人攜帶身分證明文件領取;若委託他人代領,請檢附委託書、失主及受委託人之身分證明文件供查。
  2. 逾公告期限仍無人領取遺失物,依本所「遺失物處理要點」逕行處理。
  3. 若有領取遺失物相關問題,請致電(02)27233977分機303洽詢。


遺失物詳如附件檔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