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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便利民眾就近辦理各項戶籍登記,本所增設戶政工作站,歡迎民眾多加利用。


【公告】市府聯合服務中心之戶政簡易型便民工作站自113年7月1日起僅受理簿證核發業務,不便之處,敬請見諒。

戶政工作站服務項目(113年7月1日前):

一、隨到隨辦項目:

(一)不可跨區申辦

遷徙登記:遷入(限遷入地在臺北市信義區)、住址變更(同一行政區遷徙)、分合戶、初設戶籍。

(二)可跨區申辦

  1. 身分登記:出生(限設籍本市者,得至本市任一戶所辦理,並請於出生後60日內辦理)、結婚、離婚、同性之結婚、終止同性之結婚登記、認領、收養、終止收養、死亡、監護、輔助、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、經法院調(和)解及裁判確定之離婚登記、經法院裁判確定之死亡宣告(經法院調(和)解及裁判案件確定後30日內辦理)。
  2. 出生地登記 、戶長變更登記。
  3. 核發戶口名簿。
  4. 核發戶籍謄本(限84年6月電腦化連線後戶籍謄本)。
  5. 印鑑登記、印鑑證明核發(限設籍本市者,得至本市任一戶所辦理)。

備註 :相關登記有需換發身分證者,請依身分證(先行受理)規定辦理。

二、先行收件項目:

(一)請領國民身分證。
(二)英文戶籍謄本。
(三)自然人憑證。
(四)中(英)文結(離)婚證明書。
(五)婚姻紀錄、遷徙紀錄及姓名更改紀錄證明書。


113年7月1日後之服務項目:

一、隨到隨辦項目:

(一)核發戶口名簿。

(二)核發戶籍謄本(限84年6月電腦化後戶籍謄本)。

(三)印鑑登記、印鑑證明核發(限設籍臺北市)。


二、先行收件項目:

(一)請領國民身分證。

(二)英文戶籍謄本。

(三)自然人憑證。

(四)中(英)文結(離)婚證明書、中(英)文終止結婚證明書。

(五)婚姻紀錄、遷徙紀錄及姓名更改紀錄證明書。


  • 備註說明:門牌整編證明須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。
  • 戶政工作站相關事宜查詢電話:(02)2723-3977轉總機9
  • 提醒您,請攜帶戶口名簿、身分證、印章及相關證件(含正本及影本)洽辦。並請先檢查所攜帶證件是否齊全及注意工作站服務時間。
  • 違反戶籍法第76、77、79條規定應予罰鍰者,請至戶政事務所繳納。
工作站名稱服務地點服務電話服務時間
市府工作站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
(市政大樓1樓北區為民服務綜合櫃檯)
02-27574589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止(抽號至16時45分止)
(例假日除外)